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有几率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49,032,637.5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64,001,109.42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33,345.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4,319,764.92元)的比例为34.40%。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高铁运营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工务工程产品。高铁工务工程由轨道和支撑轨道的路基、桥梁、隧道组成,是高铁运行的地面基础设施。在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中,高铁扣件牢固地扣压住钢轨,是提高轨道精度、保证线路平顺、提供轨道绝缘和弹性舒适性的核心部件,为高铁列车在高速状态下安全、舒适、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高铁扣件为核心,同时包括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铁路桥梁支座、工程材料以及轨道部件加工服务在内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体系,公司产品已覆盖至轨道、桥梁和隧道等高铁工务工程领域。
轨道扣件又称扣件、扣件系统,是由一系列部件按照特定的顺序组装而成,是轨道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联结钢轨和支撑结构的关键部件。
完整的轨道结构自上而下由钢轨、轨道扣件和轨下支撑结构(轨枕或轨道板)构成。轨道结构的作用是引导列车的运营,直接承受来自列车的荷载,并将荷载传至路基、桥梁或隧道。轨道结构应有充足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具有固定的几何形位,保证列车安全、平稳、不间断地运行。
在轨道结构中,轨道扣件将钢轨与轨下支撑结构联结在一起,其最大的作用是保持钢轨在轨下支撑结构上的正确位置及钢轨与轨下支撑结构的可靠联结,阻止钢轨的纵横向移动,为轨道结构提供弹性,减轻振动,从而确保列车的安全运行和旅客乘坐舒适度。
公司轨道扣件产品主要为高铁扣件、重载扣件、高铁特殊调整扣件、地铁高弹性减振扣件和城轨扣件等,详细情况如下:
高铁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我国时速250公里和350公里高速铁路建设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的适用于高速铁路的扣件系统。高速铁路扣件系统通过高弹性垫板和高振幅弹条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列车高速通过时的平稳性和可靠性;通过双层绝缘设置,大幅度提升了扣件绝缘电阻,满足了高速铁路轨道电路的要求;通过结构设计实现了常阻力扣件和小阻力扣件的通用性,满足了扣件系统在路基、桥梁和隧道等不同线路条件下通用性的应用要求。高速铁路扣件系统弥补了我国铁路扣件系统领域的空白,达到了国际同种类型的产品领先水平。解决了普速铁路扣件系统易出现弹条断裂、扣件绝缘性能不良及列车高速通过时振动较大等问题,保证了高速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平稳性和舒适性,适应高速铁路具有行车速度快、行车密度大的特点。
重载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我国30t轴重重载铁路建设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形成的适用于重载铁路的扣件系统。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的大扣压力、大弹程弹条,可抵抗重载铁路运营时列车传递过来的大横向荷载,避免钢轨倾翻造成列车脱轨事故发生;重载垫板采取了特殊设计,可防止垫板在运营时出现压溃现象,实现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的高强度和高疲劳性能。重载扣件满足重载铁路列车轴重高,运输能力大等要求。
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高速铁路线路特殊调整需要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形成的适用于高速铁路特殊调整的扣件系统。高铁特殊调整扣件分为WJ-7型特殊调整扣件和WJ-8型特殊调整扣件,分别适用于原WJ-7型扣件和WJ-8型扣件的特殊调整。特殊调整扣件在满足原扣件基本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对扣件增加钢轨高低和左右位置大调整量,使线路在遇到路基工后沉降变形和低温冻胀等特殊情况时,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保证线路及时开通。
公司轨道扣件主要包括高铁扣件、重载扣件和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此外还包括地铁高弹性减振扣件、城轨扣件、可滑动扣件、明桥面扣件和护轨扣件等。
可滑动扣件适用于高速无砟轨道、有砟轨道钢轨伸缩调节器以及梁端伸缩装置的钢枕上,具有较强的抗倾翻能力和较小曲线半径地段的适应性,可使基本轨能在铁垫板上纵向自由伸缩,同时能保持基本轨左右位置,轨距线不变,且能提供弹性,并具有调整轨距、高低的功能。
明桥面扣件主要与木枕、复合材料轨枕以及混凝土枕配套使用,扣件具有良好的适用性。扣件除为明桥面轨道结构提供弹性外,还具有钢轨纵向阻力可调、阻力沿钢轨纵向分布均匀、轨距调整量大、零部件通用性强的特点。
护轨扣件用于固定桥梁上护轨及有砟、无砟过渡段的护轨,空间尺寸小,满足护轨与走行轨之间最小净空的要求。护轨扣件能够保持护轨的横向稳定性,同时起到轨道刚度平滑过渡的作用。
预应力是为了改善工程结构服役表现,在施工期间给结构预先施加的压应力,结构服役期间预加的压应力可全部或部分抵消荷载导致的拉应力,避免结构开裂。预应力技术广泛应用于大荷载、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采用了双向先张预应力体系技术,即轨道板横向和纵向均设置若干组φ10.00mm螺旋肋钢丝和其两端部螺纹旋紧配合的配套锚固板,该预应力体系具有张拉时力值能够精准控制、放张时回缩量小且防松性能高的优点。双向预应力体系可以使轨道板在横向和纵向均承受预压力平衡外部荷载,有效提高轨道板的耐久性。
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和桥墩的关键部件,架设于桥梁墩台上,承受桥梁荷载,并将荷载可靠地传递给桥梁墩台,以满足桥梁伸长及转动的需要。在荷载、温度、混凝土收缩和徐变作用下,桥梁支座能自动适应桥梁上部结构的转动和水平位移,是桥梁安全运营的关键部件。
公司现有桥梁支座包括普通桥梁支座和智能测力桥梁支座。智能测力桥梁支座测试精度高,技术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桥梁荷载测试的空白。智能测力桥梁支座产品集桥梁荷载远程、实时测试、受力分析、状态判断和预、报警等多种功能,是专门为解决桥梁安全监测问题而研发的专利产品,解决了桥梁安全监测和荷载测试的难题,可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各种桥梁,特别是大跨度桥梁如连续梁桥、斜拉桥、吊桥以及各种跨大江河和跨海大桥等运营安全的监测。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的测力桥梁支座已经应用在港珠澳跨海特大桥、京张城际、郑济高铁、济莱高铁等国家重点项目。
公司提供的工程材料主要包括轨道板用复合掺合料、粘度改性材料和铁路混凝土桥梁弹性体梁端防水装置等,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供应商,主要客户为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招投标代理单位。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形式获取订单。在投标前,公司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及是否参与投标,中标后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为本公司生产供应尼龙件、塑料件和橡胶件等扣件系统非金属配件外还销售给其他扣件系统集成商。对于该类订单,公司在获知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综合评价自身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承接订单。
公司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并交由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按照产品生产周期、供货计划准备库存,以保证及时供货。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产品各个生产环节依照公司现有生产标准严格执行。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管理及物资采购,对采购进行规范管理。公司采购分为扣件配件采购以及一般原材料和办公用品采购。
公司研发模式为自主研发,立足于产品开发、技术研究和工艺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由研发中心承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均可向公司研发中心申报承担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进度和研发成果进行管理。
公司部分非核心产品,如普通桥梁支座、工程材料等采取从第三方获得授权许可,并按照其授权的范围进行转化生产。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业务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2.4.1铁路高端装备制造”。
高铁扣件等产品主要用于铁路建设,现阶段国家路网干线铁路由国铁集团主导实施,部分线路一般由所在地政府等实施主体主导实施,高铁线路建设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处于持续发展期。
2024年,铁路规划建设高质量推进,重难点项目攻坚克难成效突出,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铁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国铁集团公布信息,2024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6亿元,同比增长11.3%;投产新线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6.2万公里,其中高铁4.8万公里,铁路行业区域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此外,随着既有高铁线路运营年限逐年增加,高铁扣件逐渐老化,为了确保铁路运行的安全,需要进行更换和维护,未来期间高铁扣件的更换维护需求市场将逐步扩大。
2024年,受益于政策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仍保持较快速度发展。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8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年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公里,新增运营线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段。未来随着城市群、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的推动,我国城轨交通行业将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国家铁路局颁布的铁路行业技术标准和国铁集团颁布的铁路企业技术标准,是铁路专用产品进入铁路行业的基本门槛,其结合我国铁路运营需要,突出了安全可靠性技术要求,明确了质量性能指标和试验检验方法,保障了铁路产品的质量,是铁路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
技术标准保障了进入铁路建设的技术和产品符合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能效以及综合交通等要求,为铁路工程和产品质量监督、产品市场准入提供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技术依据,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高铁扣件系统产品,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高速铁路、地方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大型工程领域,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性能要求相对其他行业更加严格。该类产品已建立较高的行业准入标准,在产品质量、产品流转、技术标准等方面都需要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长期以来该类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很高。
公司轨道扣件业务可比公司有六家,分别为Vossloh、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和中原利达扣件系统集成商;公司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业务可比公司有1家,为银龙股份。轨道扣件领域,公司与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和中原利达均生产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铁扣件系统及重载扣件系统,Vossloh依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300-1型高铁扣件系统进入中国高铁市场,是中国高铁运营初期高铁扣件系统主要的供应商,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高铁扣件系统产品形成后,国内自主研发的高铁扣件占市场主导地位。公司是国内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系统技术并提供该系列产品的系统集成商。公司通过联合研发形式参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主导的高铁及重载扣件技术研发及改进,铁科院集团铁建所无偿授予公司高铁扣件非独家使用权,公司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共有高铁特殊调整扣件以及重载扣件技术,国内其他高铁及重载扣件竞争对手技术均由铁科院集团铁建所有偿授予该技术的非独家使用。
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领域,银龙股份业务定位为全系列预应力钢材产品,而公司业务定位立足于高铁工务工程领域,仅提供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
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产品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领先地位。2024年公司高铁扣件、重载扣件产品全年中标金额59,204.31万元。
此外,公司是国内市场上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技术的扣件系统集成商。从产品用途看,由于特殊调整扣件主要解决运营中出现的线路不平顺问题,能在短时间之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对于保障高铁稳定运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先行领域。铁路科技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铁路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建设,出台《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等多项政策推动铁路科技创新和铁路高质量发展。
依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将促进铁路工务工程产品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铁路行业的应用发展,提升扣件系统设计、仿真、材料、制造、试验及运用维护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将研制适用于更高速度级高铁扣件系统,开展预制聚氨酯固化道床、人造道砟技术以及装配式无砟轨道结构及部件等重点项目的研究;针对扣件系统高频振动、扣件系统对轮轨关系的影响、扣件系统耐不同环境以及扣件系统寿命等前沿技术进行专项攻关;推进市域(郊)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扣件系统的研发;同时,开展3D打印技术、环保再生利用技术在铁路工务工程产品中应用的研究,为智能制造技术和增材制造技术在铁路中的应用提供可靠的技术储备。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已中标铁路建设进度对公司供货的不利影响,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合理备货,积极拓展市场,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9,565,510.88元,较上年度减少13.91%,净利润为268,598,606.46元,较上年度减少27.7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4,319,764.92元,较上年度减少26.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英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王英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王英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王英杰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继任独立董事前,王英杰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陈建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陈建春先生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建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4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至2004年6月历任北京交通大学助教、讲师;2024年7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并根据《中国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拟变更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有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现金管理期限: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现金管理收益。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现金管理产品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详见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3、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公司股东能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17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另外的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保荐人。该项目法定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保荐代表人为中信建投证券陈强先生、汪浩吉先生。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24年2月使用完毕,中信建投证券继续履行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变更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陈强先生工作变动,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杨志凯(简历见附件)接替陈强先生继续履行本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陈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杨志凯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铁科轨道(688569)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哈焊华通(301137)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金春股份(300877)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交控科技(688015)再融资项目、中化装备(600579)再融资项目、中化装备(60057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国遥股份、扬力集团、科技等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工作,江铃汽车股权收购等项目。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有几率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349,032,637.5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64,001,109.42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33,345.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4,319,764.92元)的比例为34.40%。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高铁运营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工务工程产品。高铁工务工程由轨道和支撑轨道的路基、桥梁、隧道组成,是高铁运行的地面基础设施。在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中,高铁扣件牢固地扣压住钢轨,是提高轨道精度、保证线路平顺、提供轨道绝缘和弹性舒适性的核心部件,为高铁列车在高速状态下安全、舒适、平稳运行提供保障。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高铁扣件为核心,同时包括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铁路桥梁支座、工程材料以及轨道部件加工服务在内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体系,公司产品已覆盖至轨道、桥梁和隧道等高铁工务工程领域。
轨道扣件又称扣件、扣件系统,是由一系列部件按照特定的顺序组装而成,是轨道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联结钢轨和支撑结构的关键部件。
完整的轨道结构自上而下由钢轨、轨道扣件和轨下支撑结构(轨枕或轨道板)构成。轨道结构的作用是引导列车的运营,直接承受来自列车的荷载,并将荷载传至路基、桥梁或隧道。轨道结构应有充足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并具有固定的几何形位,保证列车安全、平稳、不间断地运行。
在轨道结构中,轨道扣件将钢轨与轨下支撑结构联结在一起,其最大的作用是保持钢轨在轨下支撑结构上的正确位置及钢轨与轨下支撑结构的可靠联结,阻止钢轨的纵横向移动,为轨道结构提供弹性,减轻振动,从而确保列车的安全运行和旅客乘坐舒适度。
公司轨道扣件产品主要为高铁扣件、重载扣件、高铁特殊调整扣件、地铁高弹性减振扣件和城轨扣件等,详细情况如下:
高铁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我国时速250公里和350公里高速铁路建设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的适用于高速铁路的扣件系统。高速铁路扣件系统通过高弹性垫板和高振幅弹条等关键技术实现了列车高速通过时的平稳性和可靠性;通过双层绝缘设置,大幅度提升了扣件绝缘电阻,满足了高速铁路轨道电路的要求;通过结构设计实现了常阻力扣件和小阻力扣件的通用性,满足了扣件系统在路基、桥梁和隧道等不同线路条件下通用性的应用要求。高速铁路扣件系统弥补了我国铁路扣件系统领域的空白,达到了国际同种类型的产品领先水平。解决了普速铁路扣件系统易出现弹条断裂、扣件绝缘性能不良及列车高速通过时振动较大等问题,保证了高速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平稳性和舒适性,适应高速铁路具有行车速度快、行车密度大的特点。
重载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我国30t轴重重载铁路建设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形成的适用于重载铁路的扣件系统。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的大扣压力、大弹程弹条,可抵抗重载铁路运营时列车传递过来的大横向荷载,避免钢轨倾翻造成列车脱轨事故发生;重载垫板采取了特殊设计,可防止垫板在运营时出现压溃现象,实现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的高强度和高疲劳性能。重载扣件满足重载铁路列车轴重高,运输能力大等要求。
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是铁科轨道为满足高速铁路线路特殊调整需要而与铁科院联合研发形成的适用于高速铁路特殊调整的扣件系统。高铁特殊调整扣件分为WJ-7型特殊调整扣件和WJ-8型特殊调整扣件,分别适用于原WJ-7型扣件和WJ-8型扣件的特殊调整。特殊调整扣件在满足原扣件基本性能的前提下,通过对扣件增加钢轨高低和左右位置大调整量,使线路在遇到路基工后沉降变形和低温冻胀等特殊情况时,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保证线路及时开通。
公司轨道扣件主要包括高铁扣件、重载扣件和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此外还包括地铁高弹性减振扣件、城轨扣件、可滑动扣件、明桥面扣件和护轨扣件等。
可滑动扣件适用于高速无砟轨道、有砟轨道钢轨伸缩调节器以及梁端伸缩装置的钢枕上,具有较强的抗倾翻能力和较小曲线半径地段的适应性,可使基本轨能在铁垫板上纵向自由伸缩,同时能保持基本轨左右位置,轨距线不变,且能提供弹性,并具有调整轨距、高低的功能。
明桥面扣件主要与木枕、复合材料轨枕以及混凝土枕配套使用,扣件具有良好的适用性。扣件除为明桥面轨道结构提供弹性外,还具有钢轨纵向阻力可调、阻力沿钢轨纵向分布均匀、轨距调整量大、零部件通用性强的特点。
护轨扣件用于固定桥梁上护轨及有砟、无砟过渡段的护轨,空间尺寸小,满足护轨与走行轨之间最小净空的要求。护轨扣件能够保持护轨的横向稳定性,同时起到轨道刚度平滑过渡的作用。
预应力是为了改善工程结构服役表现,在施工期间给结构预先施加的压应力,结构服役期间预加的压应力可全部或部分抵消荷载导致的拉应力,避免结构开裂。预应力技术广泛应用于大荷载、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采用了双向先张预应力体系技术,即轨道板横向和纵向均设置若干组φ10.00mm螺旋肋钢丝和其两端部螺纹旋紧配合的配套锚固板,该预应力体系具有张拉时力值能够精准控制、放张时回缩量小且防松性能高的优点。双向预应力体系可以使轨道板在横向和纵向均承受预压力平衡外部荷载,有效提高轨道板的耐久性。
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和桥墩的关键部件,架设于桥梁墩台上,承受桥梁荷载,并将荷载可靠地传递给桥梁墩台,以满足桥梁伸长及转动的需要。在荷载、温度、混凝土收缩和徐变作用下,桥梁支座能自动适应桥梁上部结构的转动和水平位移,是桥梁安全运营的关键部件。
公司现有桥梁支座包括普通桥梁支座和智能测力桥梁支座。智能测力桥梁支座测试精度高,技术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了桥梁荷载测试的空白。智能测力桥梁支座产品集桥梁荷载远程、实时测试、受力分析、状态判断和预、报警等多种功能,是专门为解决桥梁安全监测问题而研发的专利产品,解决了桥梁安全监测和荷载测试的难题,可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市政道路各种桥梁,特别是大跨度桥梁如连续梁桥、斜拉桥、吊桥以及各种跨大江河和跨海大桥等运营安全的监测。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的测力桥梁支座已经应用在港珠澳跨海特大桥、京张城际、郑济高铁、济莱高铁等国家重点项目。
公司提供的工程材料主要包括轨道板用复合掺合料、粘度改性材料和铁路混凝土桥梁弹性体梁端防水装置等,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供应商,主要客户为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招投标代理单位。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形式获取订单。在投标前,公司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及是否参与投标,中标后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为本公司生产供应尼龙件、塑料件和橡胶件等扣件系统非金属配件外还销售给其他扣件系统集成商。对于该类订单,公司在获知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综合评价自身的生产能力、交货期、盈利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承接订单。
公司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公司生产部根据市场部提供的销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并交由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按照产品生产周期、供货计划准备库存,以保证及时供货。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产品各个生产环节依照公司现有生产标准严格执行。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管理及物资采购,对采购进行规范管理。公司采购分为扣件配件采购以及一般原材料和办公用品采购。
公司研发模式为自主研发,立足于产品开发、技术研究和工艺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由研发中心承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均可向公司研发中心申报承担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对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进度和研发成果进行管理。
公司部分非核心产品,如普通桥梁支座、工程材料等采取从第三方获得授权许可,并按照其授权的范围进行转化生产。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业务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2.4.1铁路高端装备制造”。
高铁扣件等产品主要用于铁路建设,现阶段国家路网干线铁路由国铁集团主导实施,部分线路一般由所在地政府等实施主体主导实施,高铁线路建设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处于持续发展期。
2024年,铁路规划建设高质量推进,重难点项目攻坚克难成效突出,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铁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国铁集团公布信息,2024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6亿元,同比增长11.3%;投产新线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6.2万公里,其中高铁4.8万公里,铁路行业区域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此外,随着既有高铁线路运营年限逐年增加,高铁扣件逐渐老化,为了确保铁路运行的安全,需要进行更换和维护,未来期间高铁扣件的更换维护需求市场将逐步扩大。
2024年,受益于政策支持,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仍保持较快速度发展。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8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年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公里,新增运营线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段。未来随着城市群、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的推动,我国城轨交通行业将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国家铁路局颁布的铁路行业技术标准和国铁集团颁布的铁路企业技术标准,是铁路专用产品进入铁路行业的基本门槛,其结合我国铁路运营需要,突出了安全可靠性技术要求,明确了质量性能指标和试验检验方法,保障了铁路产品的质量,是铁路安全运营的重要保障。
技术标准保障了进入铁路建设的技术和产品符合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能效以及综合交通等要求,为铁路工程和产品质量监督、产品市场准入提供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技术依据,起到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高铁扣件系统产品,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高速铁路、地方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大型工程领域,产品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性能要求相对其他行业更加严格。该类产品已建立较高的行业准入标准,在产品质量、产品流转、技术标准等方面都需要遵循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长期以来该类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很高。
公司轨道扣件业务可比公司有六家,分别为Vossloh、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和中原利达扣件系统集成商;公司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业务可比公司有1家,为银龙股份。轨道扣件领域,公司与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和中原利达均生产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铁扣件系统及重载扣件系统,Vossloh依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300-1型高铁扣件系统进入中国高铁市场,是中国高铁运营初期高铁扣件系统主要的供应商,在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高铁扣件系统产品形成后,国内自主研发的高铁扣件占市场主导地位。公司是国内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系统技术并提供该系列产品的系统集成商。公司通过联合研发形式参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主导的高铁及重载扣件技术研发及改进,铁科院集团铁建所无偿授予公司高铁扣件非独家使用权,公司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共有高铁特殊调整扣件以及重载扣件技术,国内其他高铁及重载扣件竞争对手技术均由铁科院集团铁建所有偿授予该技术的非独家使用。
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领域,银龙股份业务定位为全系列预应力钢材产品,而公司业务定位立足于高铁工务工程领域,仅提供CRTSⅢ型无砟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
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产品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领先地位。2024年公司高铁扣件、重载扣件产品全年中标金额59,204.31万元。
此外,公司是国内市场上唯一掌握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技术的扣件系统集成商。从产品用途看,由于特殊调整扣件主要解决运营中出现的线路不平顺问题,能在短时间之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对于保障高铁稳定运营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先行领域。铁路科技创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铁路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建设,出台《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等多项政策推动铁路科技创新和铁路高质量发展。
依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将促进铁路工务工程产品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铁路行业的应用发展,提升扣件系统设计、仿真、材料、制造、试验及运用维护等关键核心技术。公司将研制适用于更高速度级高铁扣件系统,开展预制聚氨酯固化道床、人造道砟技术以及装配式无砟轨道结构及部件等重点项目的研究;针对扣件系统高频振动、扣件系统对轮轨关系的影响、扣件系统耐不同环境以及扣件系统寿命等前沿技术进行专项攻关;推进市域(郊)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扣件系统的研发;同时,开展3D打印技术、环保再生利用技术在铁路工务工程产品中应用的研究,为智能制造技术和增材制造技术在铁路中的应用提供可靠的技术储备。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已中标铁路建设进度对公司供货的不利影响,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合理备货,积极拓展市场,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409,565,510.88元,较上年度减少13.91%,净利润为268,598,606.46元,较上年度减少27.7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4,319,764.92元,较上年度减少26.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英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王英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王英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王英杰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继任独立董事前,王英杰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陈建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陈建春先生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建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4月出生,北京交通大学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至2004年6月历任北京交通大学助教、讲师;2024年7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并根据《中国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拟变更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以上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有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品种: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现金管理期限: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实施。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协议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现金管理收益。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但并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现金管理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现金管理产品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及日常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详见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2、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如有);
3、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
公司股东能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线,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4月17日16:30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方式,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另外的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保荐人。该项目法定持续督导期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保荐代表人为中信建投证券陈强先生、汪浩吉先生。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24年2月使用完毕,中信建投证券继续履行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变更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陈强先生工作变动,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杨志凯(简历见附件)接替陈强先生继续履行本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公司董事会对陈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杨志凯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铁科轨道(688569)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哈焊华通(301137)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金春股份(300877)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交控科技(688015)再融资项目、中化装备(600579)再融资项目、中化装备(60057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国遥股份、扬力集团、科技等拟上市企业改制辅导工作,江铃汽车股权收购等项目。